何佩玲女士, JP
城市規劃委員會主席
城市規劃委員會
(tpbpd@pland.gov.hk)
副本抄送
發展局 (sdev@devb.gov.hk)
規劃署 (imkchung@pland.gov.hk)
規劃署將邀請城市規劃委員會(城規會)委員明天(2024年2月23日)討論《新田科技城分區計劃大綱草圖》,並同意城規會指引第12C號(下稱指引)的修訂。7個團體(下稱團體)對指引修訂表示極度憂慮,由於相關修訂影響深遠,團體認為不宜在未有任何全面的后海灣生態研究,及充分的社會及專業討論下,貿然把新田科技城內247公頃土地從「濕地保育區」(150公頃)及「濕地緩衝區」(97公頃)中剔除,令新田科技城內發展毋須再考慮「防患未然」和「不會有濕地凈減少」核心既定原則。團體促請城規會嚴謹把關,勿草率通過修訂,令大灣區獨有國際級珍貴濕地化為烏有。
過去30多年,無論制訂或更新后海灣魚塘濕地的規劃指引,背後皆有全面而科學的生態研究支持。早於1992年,政府根據1988年委託顧問公司研究后海灣地區的報告,制訂規劃指引(編號12系列),管制后海灣一帶的發展申請。1999年,政府再根據《后海灣地區魚塘生態價值研究》報告更新「指引」(編號12B),提出「濕地保育區」及「濕地緩衝區」。2013年,政府完成《蠔殼圍生態實地調查》後,翌年亦更新指引(編號12C),將兩個區域範圍延伸至蠔殼圍及馬草壟一帶。
但是次修訂指引(編號12D)前卻嚴重缺乏科學基礎,包括政府未有提交任何有關后海灣地區的整體魚塘生態研究,甚至被指認錯物種的新田科技城環評報告亦尚未通過,而今年一月才完成公眾諮詢的濕地保育公園研究亦未公佈最終結果。團體認為,規劃署在欠缺全面的生態科學研究下提出相關修訂有欠公允,剔除新田科技城範圍後該地區更難做到「發展與保育並存」,甚至有逃避「維持濕地面積及功能」之嫌。如委員草率通過修訂,恐予人刻意硬推發展而凌駕科學之觀感,既違常理,亦有損城規會形象。
團體強調,修訂指引內被剔除的「濕地保育區」生態價值之高不容忽視。其位置毗鄰米埔拉姆薩爾濕地,與南生圍、蠔殼圍的魚塘相連,為候鳥提供重要的覓食和棲息地,亦是「東亞-澳大利西亞遷飛區」中必不可少的中途補給站。根據香港觀鳥會的記錄,單單區內雀鳥物種數量已達205種,佔全港三分一鳥種。當中有117種為具保育級別物種,其中被列入《世界自然保護聯盟瀕危物種紅色名錄》的全球瀕危及近危物種更達19種,包括極度瀕危青頭潛鴨、極度瀕危黃胸鵐、瀕危黑臉琵鷺、易危紅頭潛鴨等。
另外亦不乏國家級保護動物,被列為國家一級或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達33種,如白肩鵰、烏鵰和禿鷲。而「濕地緩衝區」則是為了保護「濕地保育區」內的魚塘和濕地的生態完整,防止任何發展會對濕地保育區內的魚塘的生態價值帶來負面干擾影響。以上資料足證區內魚塘濕地生物多樣性豐富,具極高生態價值,更是眾多面臨滅絕物種的重要棲息地。
本來指引所訂立的「濕地保育區」及「濕地緩衝區」理據充分,一直秉持「防患未然」和「不會有濕地凈減少」的原則,亦為發展提供明確清晰的規劃意向及發展要求,避免嚴重損害后海灣生態系統完整性。惟現時署方提出的修訂及其分區計劃大綱草圖,完全違反當初指引的良好原意,打開在法定圖則審批程序中,刪除「濕地保育區」及「濕地緩衝區」的最壞先例,恐怕會重蹈「先破壞,後發展」的惡習,推翻過去30年所建立的規劃宗旨及制度,削弱城規會日後為國際級濕地把關的機會。
上述相關文件由政府公開至交由城規會審議,時間竟不足兩日,團體憂慮委員及社會均未有充足時間了解修訂的嚴重性。團體促請城規會嚴謹把關,按原有「指引」審批日後新田科技城內所有規劃申請,嚴格遵循「防患未然」和「不會有濕地凈減少」的核心原則;規劃署如需修訂「指引」,應事前提供詳細而全面的后海灣地區魚塘生態價值研究,並進行廣泛公眾諮詢,給予充裕時間社會討論,最後獨立諮詢及處理。
聯署團體(排名不分先後)
長春社
綠色和平
香港觀鳥會
綠色力量
創建香港
綠領行動
環保觸覺